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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口之外的学者谈论农地问题之逸逸焉,大抵与意识形态化的制度问题有关;农口之内的学者谈论农地问题之融融也,则往往依据实地调研而与主义和体制无关。作者从事农村研究多年,本文主要讨论与农村土地相关的问题,有鉴于经济领域中真正意义的公共品和公有制的阂失,长期以来我们才一直主张在土地农转非问题上实行“同权同利”:政府的所有权与村社集体所有权同权;开发商的使用权与农户的使用权同利。基于此理,我国农村土地资源资本化的合理方式应该是在保持现行农村基本制度不变的条件下,实行“基本建设用地作股、工商业用地租赁”。至于资本化收益差别,则应该通过税收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