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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由掠夺环境型经济活动所引起的自然环境破坏,许多人提出要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确立一种新的“生态伦理”“环境道德”观念,强化人类对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走出“人类中心论”。但是,可持续发展的中心目标就是人的全面发展,不能贬低或限制人的发展,而且,只要有人类存在,人就是目的,人类便不可能走出“人类中心论”。我们应该建立一种新的更理性的人类中心论,使人的权利和责任意识达到新的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