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单位犯罪的主体结构

来源 :2007年度中国刑法学年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jycysn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单位犯罪的主体结构,即单位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在单位犯罪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是单位犯罪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它关系到单位犯罪中"两罚制"或"单罚制"的处罚根据,同时还关系到如何理解单位本身与单位内部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单位内部负刑事责任的多个自然人之间的关系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端赖于对单位犯罪主体结构的理解,理解不同,答案亦不相同。因此,分析和研讨单位犯罪的主体结构就有着重要的意义。
其他文献
采用大型三轴仪,对花岗岩和变质岩两种堆石料,比较系统地进行了单线法和双线法湿化试验。依据试验成果,比较了单线法和双线法试验成果间的差异,明确了堆石料湿化特性试验研究
我国刑法第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刑法的明文规定,并不意味着理论研究的终结。相反,刑法理
国家机关能否成为单位犯罪主体,成为理论界长期争论不休的一个重要问题。具体来说,存在以下三种不同观点:第一,否定说。张绍谦教授认为,"将国家机关规定为犯罪主体,在理论上缺乏可
单位犯罪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国内外司法和理论界已对其进行了多年的探索和研究。在我国,从1979年刑法没有规定单位犯罪,到以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的形式对刑法作必
有效应力决定了岩土材料的变形和强度,有效应力概念虽然已在岩土工程中广泛应用,但是,对于决定饱和岩土材料抗剪强度的有效应力,其理论解释至今却并不充分且受到质疑。为此,
石景山发电厂检修车间本体班,是全厂的先进班组。全班33人,解放前入厂的老工人6人,解放后入厂的青年工人8人,其余都是1958年后进厂的新工人。新工人占全班人数的57.5%。几年
非洲东部坦噶尼喀的奥鐸威峡谷(Olduvai Gorge),是一个石器时代遗物的宝藏地。近年来人类学家从那里发掘出来的生物化石和工具,对于古人类学是很有意义的。尤其是“东非人”
从单位犯罪作为一般性规定写入1997年刑法至今已十年有余.其间单位犯罪肯定论与否定论之争渐已平息,单位犯罪主体范围之界定却见仁见智。1997年刑法第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有了飞速的发展。随着各种组织间经济话动的日益频繁,法人和各种组织体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其种种行为引起了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其中,由于
会议
一切从实际出发,遇事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传统的优良作风.领导生产、指挥生产与做其他任何工作一样,都必须重视调查研究,从实际出发,才能达到正确指挥生产,促进生产不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