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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屋是农民工在打工地的主要居住方式。其基本特征是:大多数位于城乡结合部,与农民工工作地点相距较近;大多数是在宅基地上建成的,运作成本低廉;出租屋不同于国外的贫民窟。出租屋的现实意义是:解决了本地居民就业问题,增加了收入;适应农民工收入特点,满足了进城农民工居住基本需求;用市场化手段解决了农民工住房问题,有利于社会和谐。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府对出租屋的规划管理具有滞后性;在法律上还没有承认出租屋的合法地位;对出租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有关政策建议是:高度重视出租屋的地位和作用;建立健全有关法律法规;加快宅基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改革步伐;保持“以屋管人”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