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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制度自恢复以来,经过近30年,特别是近10余年的高速发展,目前已进入到一个重要的转型期,一方面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基本建立,法律门类和规定也日趋纷繁复杂,当事人对律师的法律服务水平有了更高的期待和要求;另一方面律师希望能通过自己的服务在获取经济回报时能够得到包括党和政府在内的社会各界认可,也希望能在更高的层面发出自己的声音。但现实的情形却是不容乐观。律师特别是两部律师对未来的发展普遍感到困惑:收入普遍偏低,案件办理过程中得不到司法机关应有的尊重和认可,甚至个别案件因为涉及稳定等方面的原因而招致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乃至地方党委政府的质疑和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