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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与生活的联系日益紧密,业已成为社会生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网络为软件技术的发展与信息的传播提供巨大便利的同时也给软件的保护与个人信息的保护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除了法律手段外,软件公司还采用包括技术手段在内的各种方式进行自力救济,同时也给用户带来了隐私保护与个人信息安全方面的担忧。本文在序言中即开门见山的指出两种权利存在相互冲突之虞。笔者拟两个典型的案例切入,试图通过分析网络环境下软件保护与个人信息保护的发展趋势;各自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冲突的形成;并比较与分析各国的冲突解决机制,期冀能找到适切中国的解决方案与路径,以促进网络语境下各权利之间平衡局面的形成。本文以一个简短的导言引出论述,全文分为五个章节,凡四万余字。导言部分总括了刻下网络空间的软件保护及个人信息保护的大体发展趋势,及软件权利人的技术保护行为与个人信息保护之间可能存在冲突,提出了本文所要解决的问题,即如何构建当两种正当权利在行使时相互冲突的解决机制。并指出了本课题对于权利保护与平衡、法治建设、经济发展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及本文运用的主要理论和方法、基本思路和行文结构。最后是笔者在展开论述前的几个基本前提与假设。本文的第一章,笔者主要针对计算机软件的法律定义、特征及计算机软件的技术保护的发展与概念做出了归纳与澄清。尤其是对计算机软件的技术保护行为,笔者在传统的软件保护性的技术措施的基础上进行拓展,提出了自己的定义以适应当下新的技术发展趋势,并为后续论述的展开奠定了概念性的基础。第二章的内容主要是对计算机软件的技术保护行为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展开描述与评价:以微软的"黑屏"事件与腾讯"彩虹QQ"事件楔入,用较为详实的资料评介了事件本身及其引发的广泛论争。最后简要地总结软件技术保护行为的趋势。本文的第三章主要涵盖:个人信息与个人信息权的概念、由来及其内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现状及检讨(立法层面主要存在四点缺失);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保护发展趋势(问题已引起多方重视,但立法迟滞严重)。本文的第四章,笔者针对软件技术保护行为展开了法律分析与评价。从软件技术保护行为的法律性质,我国对此的立法现状出发探究了软件技术保护行为的合法空间;并结合《反垄断法》指出在评价软件技术保护行为时不应当对其预设前提而与垄断行为混为一谈;最后对软件技术保护行为是否属于权利滥用抑或是自力救济展开讨论,得出对于斯的认定不应一概而论,而当结合具体案例的实际展开。第五章为本文最为核心的章节,即对软件技术保护与个人信息保护的冲突解决机制的研究。笔者首先分析、比较和评价了国际条约及欧盟与美国的立法现状;接着在对于刻下中国的冲突机制的缺乏进行了简要的评述之后,提出了构建适切中国国情的冲突解决机制的基本思路。遵循该思路,笔者认为"一贫如洗"的窘境未必全是坏事,同时亦给予了中国跨越式发展的机会。最后提出构建中国的冲突解决机制的六大措施——既在规范领域进行规模性的修法与立法:完善在现有民事体系及相关部分法中的有关规定,修改《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又在非规范领域加强对用户的技术支持,提倡网络道德建设,更重要的是建立软件行业自律组织与技术保护的行业规范。从而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冲突解决机制以促进两种私权利的和谐共存。文章的最后还有一个余论,对于笔者理想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与权利间妥协与平衡的局面进行了总结和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