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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冲突是现代社会的一种普遍的现象,虽然隐私权在我国已经得到广泛承认,但公职人员隐私权与公众知情权之间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冲突,其冲突原因之一便是对于公职人员隐私权的边界问题仍然存在争议。要协调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不仅应该界定公职人员的范围,还要区分不同领域内的隐私权与知情权的矛盾,明确公职人员隐私权的界限,以防止腐败的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