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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创新型城市成为我们国家和城市第“十一五”发展的奋斗目标。
随着知识的创造、传播、利用从工业生产和政府管理的边缘移动到中心位置,创新的含义发生了改变。创新的主体已不局限于单一的行业或领域,而是企业、政府、高校及科研机构共同的职责和使命,其中,企业主要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大学及科研机构主要是知识创新的主体,政府主要是科技创新的引导者、投资者和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