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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通过高炮武器系统作战任务的分析,认为高炮系统的防空效能主要体现在被保护目标在一定战场环境下的可用时间上,其综合效能由威慑效能和射击效能两部分构成;在若干约定概念的基础上,给出了考虑目标和高炮修复能力下的无防空作用、有防空无击毁作用和有防空也有击毁作用下的目标有效抗击次数和可用时间的计算公式;并根据部分模拟计算结果进行了一定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