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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作为制度顶层设计的《民事诉讼法》第55条第2款,解决了检察机关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适格主体问题。就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而言,下一步的工作重心应放在举证责任上,而其核心问题在于如何将举证责任在当事人间做合理分配。~①本文从实证角度,结合最高检指导性案例28号——常州市人民检察院诉许建惠、许玉仙民事公益诉讼案,窥探试点阶段检察机关与对方的举证责任分配情况,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的应有规则进行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