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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边环境协定与多边贸易体制之间无论在基本理念或是具体制度上都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在实践中,两种制度都有其合理的政策目标,它们有所重叠,但这并不意味着,国际社会可以在牺牲一方的前提下,选择另一种制度。我们应当认识到,自由贸易与环境保护都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所不可缺少的,但是两者之间的矛盾阻碍了彼此的正常发挥,因此有必要寻找解决矛盾的途径。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本文从矛盾的表现形式入手,并根据客观现实的需要选择可行的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