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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旨在总结提炼珠三角地区主要城市的城市更新中土地混合使用的经验和教训,为内地普遍面临的城市更新业务提供政策、制度和技术创新的参考。研究表明:珠三角地区在现状土地混合使用机制方面主要存在标准建设滞后于城市发展诉求、管理技术科学性不足以及规划管理政策不完善等问题,其根本原因是日趋多元化的经济发展形势与滞后的城镇开发建设经验的矛盾,反映在管理政策、制度以及技术服务能力的欠缺。而以深圳为代表的城市采取的完善技术标准、强化科学管理、健全土地使用制度,推广土地混合使用等措施,更多的是从政策、制度的建设出发,对规划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的制度优化;在管理技术和方法论方面探索较少,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新的矛盾和问题;而开发商则只关注混合利用的开发诉求,并未提出更多具备操作意义的解决方案。因此,研究认为政府应致力于管理政策的建设,在政策、制度和操作程序方面为土地混合使用提供保障,引导和促进土地混合开发;社会团体应在设施配套、居民消费习惯方面给予更多关注,在技术上推行以社区为规划管理单位的混合单元,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开发集团应在混合使用项目上投入更多的财力和物力,将项目的土地开发和企业的发展战略结合起来,并加强对成功经验的交流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