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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民间金融活动来源已久,在正规金融体系尚未健全时期,对台湾地区经济发展有相当大的贡献。而随着台湾地区正规金融体系的发展的渐臻成熟,民间金融活动则由于形态式样的增多,其中以私人间的"合会"最为普遍与兴盛。不过,因为缺乏法律规制,引发了经济、政治及社会等诸多层面的问题,尤其是一旦出现经济不景气、失业频增、纠纷频发等因素,就容易发生倒会事件,进而危及个人和家庭,甚至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为此,2000年5月5日将"合会"纳入"民法"债篇加以规范,对维护民间金融秩序和保障私人权益有很大的帮助。研究台湾地区合会的起源、相关争议问题及法律制度,将会对日益严重的我国民间金融问题,提供一个解决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