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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改革的路径不能在理论中找到答案,而是存在于中国检察工作实践中,只有从总结、提练、反思和升华检察工作改革发展的经验中才能得出。本文指出协商性法律监督是中国检察工作实践中创造和催生的一种监督模式,是当前扩大和强化法律监督的现实选择。协商性法律监督产生于中国检察工作实践,适应了法律监督实践的发展,是改革经验的结晶。它的不断创新发展,必将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理论体系,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国检察工作规律的改革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