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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兜底条款、兜底罪名的字样,作者首先想到的是非法经营罪,而因为该罪的模糊化,在生活上给人们带来了不便,也使人们对条文涉及内容的未知感到恐惧。非法经营罪是有名的口袋罪,而如何把该罪的认定确定化、明确化,让百姓了解什么行为属于犯罪,什么行为不构成犯罪,对于安定社会,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免受侵犯具有重要意义,是当下应当重视的问题。对于非法经营罪而言,在不同地域认定“国家规定”有不同的标准,不同法官判定什么行为属于非法的经营时对“严重程度及范围”有不同的观点,特别是在社会生活中,每个人对自己的行为是否触及到了非法经营也有不同的看法。本文以具体问题为背景,结合实际发生的案例,对非法经营行为方面的案件定性问题进行深入讨论,主要围绕该罪中其他经营行为、国家规定和扰乱市场秩序这几点进行分析,进一步将界限分明。要厘清非法经营罪需先通过对非法经营罪进行详细剖析,从主观条件、主体认定、客观条件及法益这几点来分析非法经营罪的认定标准,分析具体行为以探究哪些活动是背离法律的,进而进行类型化分析。本文以几个典型案例为入手点,把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争论的焦点作为本文探求的重点,并对此进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中可知,明确该罪中的国家规定,确定国家规定包括哪些,尤其要对国家规定中的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进行区分是非法经营罪发挥好兜底条款的重要因素。非法经营行为与正常经营行为的区分是关乎百姓能否正常生活的一个重要问题。通过对正常经营行为进行描述,论证了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和情节严重需要的客观评价标准。其中作为人们的共知共识共同认可的行为可以作为判定是否属于扰乱市场秩序及情节严重的衡量标准。最后本文通过对各个案件进行评析,了解到现行法对该罪在划定上存在划线范围过宽,界限过于笼统而丧失操作性的特点。期望在司法实践方面,国家规定以及市场秩序等方面加入民意的反馈机制,尽量消除其内在漏洞和实践中的弊端,使得法律成为真正的保护法益之法而非侵犯法益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