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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可计量、可对比角度而言,"环境优先"常被人们模糊地被界定为环境利益优先于经济利益。环境利益和经济利益均应"分别兼具"人身与财产两方面的价值属性,即人身性环境利益与财产性环境利益,人身性经济利益与财产性经济利益。人身性环境利益与人身性经济利益同等重要,财产性环境利益与财产性经济利益之间也无所谓谁优先或者谁不优先。基于此,利益视角下的"环境优先"实质上是应指人身性环境利益优先于财产性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