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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公益诉讼监督方面,铁路检察机关对"4+1"公益诉讼等内领域案件存在监督对象少,监督范围过于狭窄的问题。而随着铁路运输规模的持续扩大、铁路网的快速扩张,铁路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日趋严峻和复杂。面对铁路沿线存在的大量危害公共安全问题,铁检机关没有相关监督权限,存在巨大安全隐患。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铁路安全,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铁路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安全是铁路发展必须坚守的底线。本文从涉铁公共安全公益诉讼方面进行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探索,同时与破解目前铁路运输检察院困局相结合,提出将涉铁公共安全纳入公益诉讼等外领域并由铁检机关管辖的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