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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先介绍目前各国普遍认可的医药用途发明的相关概念.进而以欧洲专利局典型判例的方法,对欧洲专利局医药用途发明新颖性的立法演进进行分析.最后对我国医药用途发明的审查实践予以分析.第四部分结合我国立法、实践操作和欧洲专利局相关判例展开比较论述,并对我国医药行业提出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