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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确定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中各利益主体效用的影响因素及其函数关系.研究方法:以中国建国以来中国农村土地制度中的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农民基层组织和农民的效用为被解释变量(Yi),而其影响因素作为解释变量(Xij),构建二元Logistic 回归模型,结果表明二者之间存在确定函数关系.研究结果:中央政府效用与中央政府收益和农民满意度显著相关,地方政府效用与地方政府收益和农民满意度显著相关,农村基层组织效用与地方政府和农民满意度显著相关,而农民效用与农民收益和农民保障程度显著相关.研究结论:计量分析结果表明所有利益主体效用都与农民满意度有关,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应该充分保障农民利益才是合乎历史规律的政策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