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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在运动队这个组织中,教练员便是领导者,是这个组织的灵魂,而运动员则是被领导者。因此,教练员在运动队中担负着重要的使命。恰当的教练领导行为能够提升运动队的团体凝聚力、团队成绩和满意度等。伦理型领导行为(ethical leadership)是指领导者会向下属展示合乎伦理规范的行为(如诚实、信任、公平、关心等),并通过交流、强化和决策判断等过程促使下属也表现出这样的行为[4]。他们以身作则,在组织中树立道德榜样,建立和维护道德规范;通过双向沟通和相关奖惩办法,从而提高员工的工作投入、绩效、助人行为和满意感。在运动队情境中,伦理型教练的相关研究较少,但是家长式教练对运动员的影响研究可以为该领域提供一定证据。已有研究发现,教练的家长式领导中的德行领导对运动员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它可以提升运动员的满意度、运动动机、价值观和情感承诺,增强运动团队的凝聚力和工作气氛,降低运动员的运动倦怠和负面评价。因此,可以推断伦理型教练行为能够提升运动员的运动满意感。体育道德(sportsmanship),是指经由体育活动和运动竞技的陶冶,培育出来的光明正大的精神情操,具体表现为公平竞争、遵守规则、服从裁判、尊重权威、互助合作、礼节、友情、勇敢、热忱以及胜不骄败不馁等精神内涵。已有研究发现,运动员体育道德会受到教练领导行为的影响。如张海军研究发现,高校教练的家长式领导行为能够显著预测运动员精神。伦理型领导行为能够促进员工的组织公民行为,减少偏差行为;作为运动队领导者的教练员,他们的伦理型领导行为,也会对运动员的体育道德行为有促进作用。另外,道德是实现幸福的路径,幸福是道德结果,已有研究发现,工作场合中的伦理行为与工作满意感之间存在显著相关。综上推断,体育道德行为在伦理型教练与运动满意感之间起到中介作用。运动动机是运动员从事运动项目的驱动力,并且运动员从事体育运动的自主性不尽相同,有的运动员是出于对该项运动的热爱和认同,有的则只是迫于外界压力,甚至有的运动员都不知道自己为何从事自己的运动。运动自主性水平不同的运动员,他们对体育道德的理解深度也会不同,因此他们通过体育道德行为所获得满足感也有差异。综上推断,运动动机在体育道德行为与运动满意度之间能够起到调节作用。基于以上分析,本研究提出一个有调节的中介模型。主要探讨两个问题:(1)体育道德行为在伦理型教练行为和运动满意感之间是否存在中介作用;(2)运动动机自主水平能否调节体育道德行为与运动满意感的关系。该模型不仅可以揭示伦理型教练行为如何影响运动员的运动满意感,还能解答在何种情况下这种效应更强或更弱。研究方法:本研究研究采用了《伦理型领导量表》、《运动领域满意感量表》、《多维体育道德取向量表》和《运动动机量表》,调查了湖北省某体育院校各运动专项的大学生运动员。运动员从事羽毛球、网球、乒乓球、足球、田径、赛艇、散打、跆拳道等项目。共发放问卷605份,获得有效数据578份,其中男性460人,女性118人,平均年龄20.47岁(SD=1.17),平均运动年限2.99(SD=1.99),运动等级为一级及以上的有36人、二级225人、三级及以下317人。研究结果:研究发现,体育道德行为在伦理型教练和运动满意感的关系中起部分中介作用。体育道德行为与运动动机的交互项对运动满意感的作用显著,表明运动动机能够调节体育道德行为与运动满意感之间的关系;简单斜率分析发现,当运动员的运动动机较低时,体育道德行为对运动满意感的作用显著(β=0.18,t=3.46,P<0.001,0.07<95%CI<0.28);当运动员的运动动机处于中等水平时,伦理型教练对体育道德行为的作用显著(β=0.28,t=6.54,P<0.001,0.20<95%CI<0.37);当运动员的运动动机较高时,伦理型教练对体育道德行为的作用仍显著(β=0.39, t=6.39, P<0.001,0.27<95%CI<0.51),但是相对于运动动机低的情况下,其预测力大大提升。可见,随着运动动机的提升,体育道德行为对运动满意感的作用逐渐增强。利用PROCESS程序做有调节的中介模型总体的中介效应值分析表明,低运动动机下,体育道德行为的中介作用量为0.01,中介效应不显著(-0.05<95%CI<0.08);中运动动机下,体育道德行为的中介作用量为0.08,中介效应显著(0.03<95%CI<0.14);高运动动机下,体育道德行为的中介作用量为0.14,中介效应显著(0.08<95%CI<0.21)。研究结论:本研究发现:(1)教练的伦理型领导行为能够提高运动员的体育道德行为和运动满意感;(2)体育道德行为在伦理型教练与运动满意感之间起部分中介作用,伦理型教练行为能够增加运动员的体育道德行为,从而进一步提升他们的运动满意感;(3)运动动机能够调节体育道德行为与运动满意感之间的关系,运动自主性越高,体育道德行为对运动满意感的作用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