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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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使用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对秀顶者的额部范围,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公安部刑事侦查局编写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释义)和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组织编写的
【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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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 江苏南京210002
【出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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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八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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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使用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对秀顶者的额部范围,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公安部刑事侦查局编写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释义)和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组织编写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适用指南)都未对额部的范围作出明确的框定,只规定了面部的范围,当临床上遇到秀顶者额顶部受到外伤时,难以对受伤部位的界定作出准确判断,虽然此类案例不多,但也不可避免的给法医临床鉴定带来困难.本文作者本着对鉴定负责的态度,在工作中收集了100例20-30岁无秀顶倾向的年轻男性作为样本,以统计学的检验分析方法,对秀顶者的额部两侧宽度做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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