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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治理是公共治理在金融监管领域的具体表现。本文基于风险规避代理人与风险中性委托人的特征,分析在完全信息和不完全信息条件下,政府部门对监管者的激励机制设计问题。我们发现,在完全信息下,代理人的基本收益等于保留收入与努力成本之和;在不完全信息条件下,代理人的收益与风险规避系数等相关,而委托人的期望收益则出现下降。文章最后提出了旨在改善双方效用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