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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基于TOD理论,对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的相关控制指标进行优化引导。根据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和城市功能分区,确定各地块的公交可达性系数。进而根据各地块的公交可达性系数优化各地块的容积率、车位配建、慢行通道密度等指标。总体思路是通过控规图则中强制性指标实现差异化的交通政策,在公交高可达地区提高开发强度、加强慢行交通设施供应、减少机动车停车设施供应,在公交低可达地区降低开发强度、减少慢行交通设施供应、增加机动车停车设施供应。本文提出的方法在法定规划层面确保了地区整体TOD模式的实现,提高了规划的科学性和先进性,是TOD理论在控规层面应用的有益尝试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