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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严格规定了公司清算人的义务与责任,要求清算义务人依法进行清算,并规定了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这时便发生了公司清算程序和破产程序衔接的问题,《公司法》、《企业破产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以下简称《公司法解释二》)对此进行了规范。随着上述法律和司法解释的实行,如何有效解决公司清算与破产程序的衔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