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环境刑罚中的环境正义价值

来源 :中国政法大学,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inbingzhao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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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正义是环境法治建设追求的重要目标之一,环境正义价值也是当代法律体系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我国现阶段的社会矛盾和社会治理的重点看,我国面临严重生态环境危机,除了备受关注的大气污染之外我国还面临着严重的土壤污染、水污染等问题。在治国目标方面,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专门指出,要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在法律制度层面,环境刑罚对于现阶段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中国而言,无疑是最为直接和有效的法律工具之一,其不仅可以通过自由刑来限制环境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还可以通过罚金刑对环境犯罪人进行经济制裁。环境刑罚在生态环境保护中是十分必要且不可替代的重要手段。环境犯罪与其他犯罪的最本质的区别在于其严重危害国家环境管理制度,侵犯他人人身和财产权益的同时,还会对生态环境造成长久的损害,其中有的损害甚至无法逆转,因此,具体的环境刑罚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同时应当兼顾环境正义。环境正义价值应当包含在刑罚的正义价值体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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