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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校的教育目标,是向社会输送法学研究人才和法律职业人才,其教育结果对社会进步的促进作用非常直接。目前,法科毕业生从事法学研究和教学的数量非常少,绝大多数毕业生走向法院、检察院、政府法制部门,或进入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等职业。由于大规模扩招,全国法律院校的规模和毕业生总数已是前所未有,但与之相伴的却是法科毕业生毕业即失业的比率同样前所未有,而许多应用型职业岗位却难以得到合适的中高级人才。可见,就业率低的主要问题在于毕业生的知识、技能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造成严重的供需失衡。法律职业的特点,是通过工作技能将法律知识用于解决实际问题,但工作技能培养却是从院校教育开始就全面缺失的内容,这种缺失不仅导致了实务工作者工作效率低下、工作质量不稳定,也造成了法科生的就业困境和工作起步困难。对于法科实务型人才的培养应该另辟蹊径,在课程设计、教学方法方面进行全面改革,将基础素养、基本技能、工作技能等法律职业必不可少的实务技能传授给法科生。使之可以熟练地将这些技能直接用于实务工作,以使其摆脱就业困境并不断提升法律职业人才的整体素养。作为直接培养未来律师的律师学院,尤其应该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