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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4〕300号),要求继续落实2013年抗菌药物管理各项要求.临床对门诊、急诊抗菌药物静脉使用比例,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出院带药是否纳入抗菌药物消耗量,手术前0.5-2小时内给药百分率等几个统计指标计算方法提出疑惑.笔者认为指标定义基本清晰,但合理性存在瑕疵,提出与同道商榷,希望相关部门能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