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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适用的统一性是法治的基本要求,它决定了法律适用的公平以及法律能否得到正确、有效的实施。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社会对统一性的内在需求逐步从立法层面转移到法律的实施上来。然而,由于受制于法官认识能力的有限性、社会的多变与复杂性、立法的技术性等因素,法律适用不统一的情况还时有发生,这些截然不同的判决频频受到外界的诟病,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司法权威,破坏了司法公信,弱化了法律实施的效果。突出表现为社会公众对司法工作的评价与法院的自我评价间存在不小的落差。这种情况下,正确认识法律适用统一问题,积极探索正确适用法律的途径,无疑是司法实践中最突出、最紧迫,也是最为社会关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