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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需要良好的国际民商事秩序的客观需要入手,介绍了具有代表性的泰国、中国的国际私法法律制度,介绍了CAFTA各成员国之间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的签订和实施情况,对比了中国和东盟各国(以泰国为例)国际私法法律制度的法律渊源、如在当事人国籍的积极冲突、当事人的行为能力、合同、物权、继承等方面的巨大差异,总结出构建区域国际私法框架的难度。本文通过关注自贸区建立过程中已经出现的国际私法方面的问题,分析自贸区各成员国法律制度尤其是国际私法制度方面的特点,重点展望未来伴随区域经济一体化,国际私法立法和实践中不可避免将会出现的问题和情况,试图为问题的解决提供一些有建设性的建议。作者针对当前自贸区各成员国法律制度的客观实际,将构建中国-东盟自贸区区域性国际私法法律框架划分为三个不同的阶段,即近期、中期、远期阶段;同时明确了各个阶段的目标和工作重点。结合客观实际,提出了总体的思路和具有操作性的具体作法,建议通过建立专家小组;缔结立法合作公约;建立常设机构,统一协调本地区的国际私法统一运动;加强国际私法条约的缔结工作;加快民商事领域司法协助条约的签订工作;建立和实行判例制度;推动法律观念和人员的交流。上述作法都旨在最终构建有序、透明、合理的中国-东盟自贸区国际私法法律框架,为区域经济的一体化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