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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环境管理模式以政府行政管理为主导,司法机关审理裁判的环境案件总体较少。近年来,面对日益恶化的生态和生活环境,司法机关积极发挥能动性,与环境行政机关紧密衔接,通过加强行政执法保护环境已成为司法机关、环境行政机关的共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环境保护行政案件典型案例充分体现出司法机关对环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行为地有力支持,保障了环境行政执法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环境司法与环境行政执法形成合力保护环境的效果将日益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