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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治理与公民社会兴起的背景下,国际金融软法的蓬勃发展是一种必然的现象和趋势。国际金融软法虽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在实践中却可能产生某种法律效力或法律效果。国际金融软法的制订主体、调整范围、表现形式具有多样性和广泛性,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国际金融硬法的调整真空和调整方法上的不足。国际金融软法在实践中的法律效力主要通过法律上和事实上的硬化所体现。从发展趋势来看,除被转化为国际条约、习惯或国内法之外,国际金融软法在较长的时期内仍有自己独立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