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死刑的适用——彻底消灭犯罪人的措施,事实上是司法的失败,是社会惩治犯罪、挽救罪犯的失败。死刑的频繁适用,一方面反映了国家彻底否定某类犯罪的立法态度,维护全体公民利益及社会稳定的整体意识;但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某一时期在社会制度设计方面存在的某些问题,因为应被判处死刑的危害社会行为的多寡,也会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前社会所存在的现实问题。客观地说,与世界其他保留死刑国家相比,目前我国死刑的适用相对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