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F值、BNP在心脏病心功能分级司法医学鉴定中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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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医学鉴定中,运用EF值、BNP客观指标结合主观症状作为判定心脏病心功能分级的条件,效果肯定,值得推广应用.在本文三例案例中,三人都有心肌梗死病史,都为男性,年龄不同,经历和知识水平不同,诉说相同又有差异的症状,仅依据症状难以辨别所诉说的症状的真伪、轻重,所以结合EF值、BNP、年龄等客观指标首先判断是否存在心衰(心功能2级以上),再依据症状体征进一步分级,从而使鉴定结论更加符合实事,更加接近真实世界。所以,在心脏病心功能分级司法医学鉴定中运用EF值、BNP等客观指标值得肯定、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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