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廉政思想探析--以《州县提纲》为例

来源 :河北省儒教研究会,河北大学,河北师范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fang200710081202fang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州县提纲》等记载地方行政官员行政经验的历史文献,对于认识、传承和发展儒家廉政思想及其特点有重要价值.《州县提纲》的廉政思想主要有:为官当以廉为先、专心奉职、防范吏胥、通愚民之情等内容.由《州县提纲》所见的传统廉政思想主要特点有:以政德建设为关键环节;以立足防范为第一要义;以体恤小民为重要原则.这些体现出明显的伦理色彩与鲜明的"人治"特征.注重官员的个人政德修治而极少考虑外在的制度规范问题,是传统廉政思想的死结.
其他文献
通过对优良的夫妻伦理传统的概括和继承,认为在现代家庭伦理的建设中,应该得到发扬光大。五伦思想是中国传统社会伦理思想的核心,是了解中国传统文化的一把钥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研究五伦思想,从中汲取有益的精神养料与思想资源,并给以理性平实的理解与诊释,无疑是当前文化建设当中一个亟待引起人们重视的问题。
《奇葩说》的一期现场讨论内含了中西方关于"生死担当"的分歧,其中所强调的"有所不为"是中西方共有的价值理念.西方传统文化基于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其"生死担当"精神主体以神为主,以人为辅,是由人向神的内在超越,止于"不作为"的境界.先秦儒家的"生死担当"则是"天人合一"思维方式下,以人为唯一主体的内在超越,既须"有所不为"也要"有所作为",内含了担当之勇、之智、之乐,其现代转化既要有世界眼光,也要有
荀子是先秦儒家继孔孟之后的另一位代表人物.他以深切的忧患意识,将儒学与战国时期动乱的社会现实结合起来,以儒家"内圣"为本,着重发展了"外王"的一路,通过对天然与人为、历史与现实的融通,将人生哲学与政治哲学统一在礼法思想之中,形成"本于内圣、兴于外王"的经世之道,推动了儒学的转型.
孔子易学思想内容,主要分为《易》的内容、《易》的功用、学《易》境界和学《易》目的四个方面.《易》的内容包括两类三种:两类是卜筮与德义,三种是赞、数、德.其功能,则包括卜筮前知与德义教化.学《易》境界,可以分为巫、史、儒,即赞、数、德三个层次.其目的,则在于"德义"即德行仁义.
文章针对六经皆史之论,考其滥觞,后有对《春秋公羊传》进行讨论,太史公论孔子删定六经,于《春秋》尤详。因此论《春秋》之所以作,论《春秋》之大义,论《春秋》之功用。
笔者认为先秦经典中所论述的奠基于天地之德、本根于心性之功、发源于人情自然的礼教人伦之理是相当中正平和的。如亲亲、仁民、爱物之序,以及亲亲、尊尊、长长、贤贤、男女有别、三纲(责任伦理上的三纲)五常(仁义礼智信)、五伦之道(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十义之理(父慈、子孝、兄良、弟弟、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都是日月经行、江河行地的伦常之理。
予自2006年加入《中华经典在大中小学或全民终生教育过程中之地位及其与弘扬培育民族精神之关系》课题组,卽行中华文化经典诵读与素质教育实验研究,并为之学儒脩身与实验教学而勤奋努力.适逢国学回暖,民生随经济发展而宽裕,民族因国家强盛而觉醒,千古华夏文明负国民之自豪感以"国学"之名复兴.于是,中国传统文化教育大热,自王财贵先生力主青少年读经,至净空法师提倡《弟子规》力行,私塾书院四兴,国学夏令营、培训班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均平"是一个相当重要的文化观念,已深深浸润到中华民族的价值观念和民族心理之中,尤其是在经济思想上,历朝历代关于均平的主张不绝于耳,从最高统治者到黎民百姓都认可均平分配的正当性意义.孔子分配思想中的“均衡”观点来自于其中道哲学,这是其分配思想的理论基础。孔子的“中”承袭上古先王之道,在取法乎自然天道这一点上,与经济学理论中的均衡观念如出一辙。孔子所谓中道,运用到经济领域即是均衡。
邵雍对人文思想的探讨走了一条异予以往儒家伦理实践理性主义的理路,他以"太极"一元宇宙观为切入点,以"先天之学"立论,遵循以"天心"规范"人心"而达于"内圣"的基本思路,注重探索伦理道德形成的形上依据,形成了以"天地人于道一也"为核心的人文思想体系,丰富了中国古代人文思想.邵雍有关人文思想的观点及其研究方法,对于当今社会及其发展仍然具有一定的价值和意义.
新安理学是朱子学在宋明徽州的重要分支,新安理学从南宋时期形成一直到清代转型,共经历600多年的历程.新安理学的活动与影响范围,主要是宋元明清徽州所辖婺源、休宁、歙县、绩溪、祁门、黟县.新安理学在发展过程中大体上经历了四个历史发展时期,即南宋新安理学形成时期、元明新安理学发展时期、晚明心学兴盛时期、清初新安理学转型时期.新安理学继承和发扬传统儒学中的求实求真精神和经世致用的务实态度,特别是对"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