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的根本使命——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视角

来源 :首届中国法学博士后论坛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qdchengr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是国家司法建设的根本使命。现代司法具有定纷止争、稳定社会秩序、维护法治秩序、确保国家法律和司法活动符合社会公平正义要求、维护国家政治秩序和公共权力的正当性等功能。当前我国司法工作面临着严峻挑战,各种矛盾以及司法的局限性已经严重影响了人民法院职能作用的发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高度重视国家司法建设,坚持合法性与合理性相辅相成、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公正与效率应当兼顾、调解与判决相结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应当和谐统一,共同维护国家司法权威。
其他文献
法律保留原则是西方宪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于公民基本权利之保障以及防止公权力之滥用意义重大。我国应在宪法中确立法律保留原则,并在行政立法、特别权力关系及给付行政
“分类”原则主要是指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将其分为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事件类、社会安全事件类和经济危机类。“分级”原则是指根据政府的应对能力、突发事件的
会议
20 0 3年 2月 2 2日~ 3月 2 9日 ,信阳市河区龙潭村小学发生一起经实验室证实的麻疹爆发。全校 6个班 30 9名学生 ,发病 39例 ,罹患率 12 6 2 %,无死亡病例。2月 2 2日出
传统律学教育重实用,忽视学科的完整性和理论性。明清时期无专门的法律学校和法律专业,主要以讲读律令和学幕习律的形式传承法律知识和法律技能。重术轻学的法律教育形式随中华
会议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成为当今中国的一个重大时代主题。通过建立民主与法治的制度框架,实现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的价值目标,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路径。在国家整个法
会议
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在性质、责任根据及实现方式等方面存在一些差别,但两者都是道义性和功利性的统一,都以意志自由为归责的哲学基础。基于生活事实的复杂性,从当事人利益及社会
刑事和解有利于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积极解决社会纠纷,建构和谐社会。但是在我国当前采用这一刑事案件处理方法,还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当前我国努力从法律角度对其进行规制,发挥其
人类社会不断面临着各种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困扰,全球范围内的恐怖主义犯罪严重威胁了人类和平与发展的进程,发生在中国境内的恐怖主义犯罪破坏了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根基。刑事法
会议
随着死刑案件复核权即将统一行使,如何在司法实践中严格限制死刑适用的问题备受关注。本文结合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以严格限制死刑适用条件为视角,对死刑适用的刑法总则规定限制
本文认为陪审制度的存在有三个不同层次的根据。第一次层次是,陪审制度存在的最初根据,即被告人享有由自己的同类来审判自己的权利;第二个层次是,陪审制度的目的;第三层次是陪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