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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的审级制度在许多方面与现代审级制度的原理相悖,且弊端越来越突出。为了更加创建符合现代审判规律的审级制度,推动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通过高效的审判工作,减少矛盾对抗,化解纠纷,创建和谐社会,实在非常必要,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吸收现代审级制度中的积极因素,创造性的加以完善我国的审级制度,笔者认为构想:打造现代审级制度,其主要包括:建立以两审终审制为基础,对小额诉讼实行一审终审,对特定类型案件实行三审终审的多元化审级制度,并完善二审程序,严格限制再审程序的启动。文章探讨的内容包括:对小额诉讼实行一审终审;对特定类型的案件实行三审终审;完善二审程序;严格限制再审程序启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