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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009年8月26日19时许,索某在一洗车点洗车时突然倒地,被送到某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记载:(1)尸表检验:死者索某,男性,藏族,现年24岁。尸体呈仰卧位,尸长176cm,发育正常、营养良好,尸僵存在,尸斑位于背腰部及双下肢背侧未受压部位,呈暗紫色,指压不褪色。头发长5cm,头部未见损伤,颅骨未触及骨折,双眼角膜轻度混浊,瞳孔等大等圆,结膜水肿淤血,右颧部见1.4cm×2.0cm擦伤,其下方见0.2cm×1.2擦伤,鼻腔无异常分泌物附着,右侧口角有少量血迹附着,口唇青紫,右侧颈部见两处表皮剥脱分别为1.5cm×4.0cm、0.3cm×1.5cm局部干燥,均呈黑红色皮革样改变,其下方见1.0cm×5.0cm皮下淤血,胸腹部未见损伤,腰背部未见损伤,双手臂未见损伤,左手背见0.5cm×1.5cm擦伤,第三、五掌指关节背侧可见两处擦伤,分别为1.0cm×0.8cm、0.5cm×0.8cm不等,双手甲床青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