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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研究纯公益性项目在特许经营过程中特许权期的决策问题。由于传统的纯公益性项目多为单一的政府投资形式,这就造成了投资主体的缺位,使得项目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失效,最终导致项目管理的低效率。借鉴BOT的融资模式,在纯公益性项目中引入特许经营即可有效地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引入竞争,还可解决纯公益性项目资金短缺的问题。由于纯公益性项目不具备收费条件或不产生未来现金流,其特许经营模式与BOT项目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别。本文主要针对无现金收益的纯公益性项目,通过分析纯公益性项目特许经营模式的特点,利用博弈理论,建立了政府与项目公司之间的博弈模型,讨论了特许权期、项目公司建设成本、补偿费用等因素之间的关系,得到了政府特许权期的决策模型及建设成本的计算公式,并通过算例进行了实证,解决了纯公益性项目特许经营中特许权期的确定问题,具有较好的理论价值和实际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