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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八)》、《刑事诉讼法修正案》首次在法律上明确了社区矫正作为刑罚执行方式的定位。针对当前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缺乏可操作性,监督方式单一,监督效果不佳,监督保障机制不到位的情况,应当以刑法、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为契机,完善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相关工作制度:建立社区矫正流程卡制度,拓宽监督渠道;丰富监督方式,增强监督效力;完善检察监督保障机制,构建一体化监督机制,增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