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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后评估制度:是指具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权的国家机关委托评估实施主体,按照一定的评估程序,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合法性、合理性、实效性、协调性、立法技术性等指标进行评估,并提出维持、修改或者废止等建议的一项活动评估类型分为定期评估和不定期评估;评估主体分为评估责任主体和评估实施主体;评估基本程序:确定评估实施主体、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基础性资料收集、调查问卷设计、开展实证调查、形成评估报告被评估内容:立法宗旨、原则和价值取向;共同行政行为;专业管理制度;立法基本规范。评估指标:合法性、合理性、实效性、协调性、立法技术性、专业性、成本效益、社会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