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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许多研究从城中村现象所出现的社会问题为出发点,认为城中村是城市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毒瘤”,应坚决予以铲除,所用模式也多以彻底拆建为主。然而,这种物质空间环境的改造并不能彻底解决城中村现象及相应社会问题,甚至只能说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城中村因我国城乡二元体制的延续,城市化、市场化及法制化的发展而产生,客观上有其必然性。在现阶段城市建设中,城中村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保障性住房建设不足的问题,尤其是满足了相当一部分外来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其存在具备一定合理性。从现有发展思路下延续国内城市建设的趋势来看,综合二元体制的持续影响,城中村恐怕难以在短期内消失,相反,甚至可能持续不断的出现。 解决城中村问题应客观看待它的正反面,不应限于城中村本身,而应从更大的社会环境及城市发展思路中找出问题所在。要解决城中村问题,恐怕仍需从其中所反映出的中低收入人群及农民的利益需求着手,改变城市一味快速发展的思路,加强城乡统筹,建设和谐的城市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