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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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水资源的配置纳入法律的调整范围内,才能达到合理、高效利用水资源的目的,这是水权及水资源配置需要研究的问题。在实践中,将水权界定为取水权有助于解决现实问题。对初始水权分配进行研究,有利于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对构建起和谐社会发挥重要作用。初始水权分配,应当遵循相关的原则和分配程序。对跨流域调水工程中的初始水权分配,则不仅应当继续发挥行政配置的优势,也应当在一定程度上引入"准市场"和公司式管理的机制。
【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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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 法学院,重庆 4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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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水资源的配置纳入法律的调整范围内,才能达到合理、高效利用水资源的目的,这是水权及水资源配置需要研究的问题。在实践中,将水权界定为取水权有助于解决现实问题。对初始水权分配进行研究,有利于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对构建起和谐社会发挥重要作用。初始水权分配,应当遵循相关的原则和分配程序。对跨流域调水工程中的初始水权分配,则不仅应当继续发挥行政配置的优势,也应当在一定程度上引入"准市场"和公司式管理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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