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燃气用户工程设计实践中,经常会遇到有关燃气调压站(柜)如何设计选址的问题.如果仅仅参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又不能完全处理实际所遇到的全部客观条件、障碍.针对与“建筑物、重要公建、铁路、城市道路”的安全间距,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中表6.6.3的要求。针对与公路,安全间距应符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具体如下: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为车辆补充燃料的场所、设施外,禁止在下列范围内设立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设施。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工程实践当中,首先是要区分公路与道路的界定,不能“见路就退”。其次是要向建设单位事前讲明此规定,照不照办,以工作联系函的方式确认后开展设计。当调压站(柜)设置于工业企业厂区内时,针对与城市道路、公路、厂区道路的安全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表3.4.3中的规定。工程实践当中,首先要区分此处的“场外”道路,是指厂区围墙以外的市政道路或者公路,不针对厂区道路。其次,对于厂区内部道路则无具体间距要求。针对与铁路,安全间距应符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具体如下:在铁路线路两侧建造、设立生产、加工、储存或者销售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场所、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防护距离。针对与“厂房、非甲类仓库”的安全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