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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湖南"四水"(湘江、资水、沅江、澧水)代表水文站2000-2015年水文、水质监测数据和国民经济统计资料,开展了湖南四水流域生态需水量质联合评价.研究结果表明:湖南"四水"流域(湘江、资水、沅江和澧水流域)生态需水(包括河流基本生态环境需水和汛期输沙需水)分别为341.62亿m3、76.44亿m3、201.37亿m3和25.92亿m3.二元水循环下的湖南"四水"生态需水量质联合评价结果显示"四水"均不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