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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经济快速成长极大地提升了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但同时经济类案件也呈现不断上升的势头,状况不容乐观。为了解决这一冲突问题,理论及实务界敏锐地意识到司法会计在处置此类案件时的重要作用,并展开了积极的学术探讨和研究。本文作为司法会计研究领域内的一朵小浪花,欲图重点阐述笔者对司法会计鉴定机构设置问‘题的粗浅见解,以对“集中型”、“分散型”和“混合型”等三种司法鉴定机构设置模式的比较研究来找寻与我国现行司法体制最相适应的机构设置方式,为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