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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国十一五节能规划和《可再生能源法》的颁布实施,可再生能源的建筑利用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2007年1月,按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财政部、建设部2006年第一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通过公示并获得国家预算批准,首批给予25个示范项目的10368万元财政补贴,25家分别来臼北京、内蒙、辽宁、山东和深圳的示范项目将获得该项资金的支持。这些项目的共同特点是采用地下水源热泵、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太阳能采暖制冷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
以国家财政补贴的方式扶持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是新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这是一个显著的政策信号:中国的建筑节能将走节流与开源并重之路,政府将通过投入激励和带动社会资金,拉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中的应用,推动国家节能、环保战略目标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