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笔者认为天津市以宅基地换房建设示范小城镇系统工程中,置换管理是其关键环节,且置换管理中宅基地置换过程涉及一系列民事、经济、行政法律关系。本文仅就宅基地置换过程,涉及民事、经济、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核心法律关系加以辨析,行文是从概述中国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开始,进一步阐述宅基地置换过程核心法律关系,论证宅基地置换过程的合法性,辨清宅基地置换的法律本质特征。结论表明天津市的宅基地换房是再现行法律(特别是合同法)规范下发生的,是农村村民因宅基地被国家征收使宅基地使用权被消灭,从而获得示范小城镇房屋“大产权”的新式补偿行为。天津市以宅基地换房成功实践,为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合法流转开拓了新路,是解决中国城市化问题的良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