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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气象部门深刻认识到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不仅仅是气象部门发展科技服务产业的一种手段、途径,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赋予各级气象主管机构的重要社会管理职责,防雷减灾工作是涉及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做好防雷减灾工作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本文介绍正是基于上述认识,湖州市气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把服务于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健全由行政管理机构一湖州市雷电防御管理办公室、技术服务机构一湖州市防雷监审中心和湖州市防雷设施检测所,产业实体一湖州市防雷工程公司三个层面组成的防雷减灾组织机构,强化防雷减灾工作的社会管理,促进全社会防雷减灾工作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