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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希腊人把幸福当作最高目的。然而,自启蒙时代以来,为自由而自由的追求逐渐篡夺了幸福的地位,尤其是20世纪的文学作品十分突出地表现了个人自由和人生幸福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丹麦伦理学家基尔克廓尔认为:幸福和善相同一,幸福就是在场,对于自身的在场。本文选取 20世纪著名爱尔兰作家乔伊斯的短篇小说《伊芙琳》为例,从以下三个方面具体阐述了女主人公伊芙琳的伦理存在,并试图证明选择是一种伦理行为, 自我实现的过程就是幸福:(一)伊芙琳对现实的"缺席的在场";(二)伊芙琳对幸福的幻觉的在场;(三)重拾爱尔兰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