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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出建构新乡土伦理的关键在于在“历史之根”与“现代之源”、“地方性知识”与“普适性意义”的冲突中找到二者的平衡点。如果说,乡土伦理是在封闭和稳固中实现自身的平衡,并以此成为传统乡土社会的伦理根基,那么,新乡土伦理则应顺应开放和变革的时代背景实现一种“动态平衡”。换言之,新乡土伦理绝不是某些一成不变的伦理范式或道德规范,而是在不断借鉴和融合现代理念和其他“地方性道德知识”中先进成分的基础上实现自身伦理文化的提升与优化。唯此,新乡土伦理方能既显其“新”之内涵,又不失其“乡土”之本色,也才能真正成为中国乡村发展强大而持久的精神动力。